两地明确:过年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 2022-12-21 14:00 山东商报、东营市人民政府官网、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滨城区民政局 0 12月20日,山东商报 从东营、滨州两市的政府网站了解到目前两地已明确春节期间可以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东营在东营市人民政府官网-网上民生一栏中看到:12月10日,有市民提问称,下个月就过年了,可以放鞭炮吗?东营市公安局于12月14日回复该市民表示,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接到禁燃禁放的相关通知。 滨州除了东营,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10月18-19日,发布了《关于修改<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决定》以及对相关内容的解读,详情如下: 简明问答中明确,《办法》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传统习俗的需求,设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包括文物单位、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教育、养老、公共文化、机关办公区等区域和易燃易爆、防火重点单位等等,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一种是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关于部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滨州滨城区民政局已经作出了规定,详情如下:致滨城区广大居民:近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滨城分局转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在主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划定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根据工作安排,现予以公示,各区域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远离烟花爆竹 文明绿色过节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噪声将高达 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同时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有害物质,造成城市空气质量迅速恶化。此外,燃放烟花爆竹还有巨大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近年来,随着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观念已渐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绿色,文明的方式过节。根据省、市、区生态环境委员会最新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在主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划定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今年春节期间,北方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面对不利气象,为进一步减少空气环境污染,营造文明,绿色,安全的节日氛围,滨城区民政局(移风易俗办公室)在此向全区人民发出倡议。一是遵纪守法,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守法者”!二是争当先锋,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践行者"!三是勇于担当,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监督者”!四是身体力行,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者”!让我们共同携手,少放一点鞭炮,增加一片蓝天,实现蓝天常在、空气常新,共同度过一个绿色、低碳、健康、平安、祥和的吉祥年。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闽家幸福、万事如意!滨城区民政局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一、主城区(含彭李街道、市西街道、市中街道、市东街道、北镇街道、杜店街道):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黄河大道,北至北海大道。二、滨北街道办事处驻地(含滨州工业园区);东至凤凰八路,西至渤海五路,南至滨澳大道,北至梧桐七路。三、秦皇台乡人民政府驻地:东至段李路,西至供电所,南至鑫隆花园南刘家干沟,北至乡政府北干沟。四、杨柳雪镇政府驻地:东至西外环,西至府前街西首,南至北海大道,北至杨柳雪镇政府北 200米。五、梁才街道办事处驻地:东至防汛路,西至东海三路,南至黄河八路,北至东海花园小区北侧沟渠。六、三河湖镇政府驻地:东至 Y017 路,西至滨湖东路,南至永新路,北至德龙烟铁路北侧公路。七、沙河街道办事处驻地;东至西外环,南至黄河二路,西至渤海三十路,北至沙河西路。八、里则街道办事处驻地:东至胜利河,西至幸福路,南至黄河二路,北至园区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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