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的通知、公告!

吸毒人员驾驶证注销通知

以下2名驾驶人因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驾驶证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此公告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21日。

(点击图片可放大)

吸毒人员驾驶证注销公告

以下5名驾驶人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以下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现公告其注销的驾驶证作废。此公告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21日。

(点击图片可放大)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