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位于荆州市城东,辖区面积209平方公里,下辖四个乡镇场。2011年获批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16年获批长江经济带国家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区。2019年获批汽车零部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2020年获批国家火炬汽车及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2021年获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是国家确定的长江经济带33个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之一。2021年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80.29亿元,在全国217个国家级经开区中位列50强,如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荆州市工业经济与招商引资的主平台、工业振兴崛起的主战场,是城区向东发展的“桥头堡”。
经开区位于荆州市城东,地处长江中游、江汉平原中南部,与中国“四大经济增长极”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相距均在1000公里左右,“港铁公机”立体交通优势,318国道、207国道和二广高速、沪渝高速公路在此交汇;沪汉蓉高铁贯通东西,荆沙铁路与焦枝线相连,浩吉铁路已经建成使用;经开区距荆州沙市机场仅10余分钟车程;依靠城、区一体的区位格局,道路纵横,并架设起与长三角、珠三角、西部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的便捷通道。区域内长江荆州港为国家一类口岸,另有综合保税区正在建设。交通资源汇聚,荆州主要的货运交通枢纽均位于经开区。园区内突出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改革创新、营商环境四大主题,聚焦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目前吸引入园工业企业超过1000 家,一举成为荆州市对外开放的主阵地、“工业兴市”及招商引资的主平台,逐步形成国际国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枢纽。
经过30年的建设发展,现在的荆州经开区拥有规上企业近246家,外资企业65家,高新技术企业86家,现重点发展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产业。
就业创业政策
1. 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按毕业证时间,下同),首次到荆州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或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给予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自主租房(本人在稳定工作地无自有住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2.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的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包含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吸纳一人分别给予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1000元补贴。企业吸纳退役1年以内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2000元的补贴。
3. 一次性创业补贴。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4. 水电场租补贴。对入驻返乡创业园区的返乡创业经营实体给予场租物业费、水电暖费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费用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5. 就业见习补贴。认定为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见习,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照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6.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针对返乡人员不同创业阶段,开展产生创业想法、创办企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和网络创业等课程,按规定给予300元至1500元的培训补贴。对未就业、灵活就业的九类人员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给予200—2000元/人的补贴。对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九类人员,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对参加培训期间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按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培训天数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7. 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8.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属地财政配套发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对贷款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贴息,属地财政按2%给予奖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创业贷款担保费实行零费率,对年度目标内新办理的创业贷款担保,财政给予2%的担保费补贴;对超过年度目标的部分,财政给予3%的担保费奖励。将创业担保贷款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分险机制,对新发生的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由属地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荆州经开区2023年春季招聘信息需求表
(点击图片看大图)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