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84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96名同志、追授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沙市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赵文英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赵文英,49岁,中共党员,1997年10月进入人民法院工作。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来,她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突出贡献。近三年来,年均结案200余件,结案率达93.25%,调撤率达65%以上。她把“公”字写在每一份法律文书中,把“诚”字留在千万个当事人心头,把“廉”字印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行动中,用实际行动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