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幼儿园这笔费用 按天退费

受疫情影响,2022年秋季学期,湖北不少娃儿都没怎么去上学。很多人有疑问,报名时全额缴纳的费用该怎么办?

对此,官方明确了!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家长们赶紧来看看↓↓↓

收费项目

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目前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代收费为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含校车)费、外出活动费4项。除上述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收费管理

全省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取应当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插班生按插入班级收费标准执行。伙食费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收取或捆绑收取,且幼儿园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应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计入幼儿园收入和获取差价。

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可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照幼儿在园实际天数据实结算、按天计退。

幼儿因住院或传染性疾病不能入园的、休学、退(转)园、园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停学的,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天计退保教费、住宿费等费用。复学后,按照就读班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 非毕业班级应清退费用可在幼儿家长自愿选择情况下,用于抵扣后期对应费用,毕业班级在幼儿离园前清算清退。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按省托育服务收费相关政策执行。

此外,对相应幼儿园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超范围或幅度定价、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开办或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收费的,违规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的,按规定应当公示而未公示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教育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查处,并可采取提醒、约谈告诫、成本调查等方式共同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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