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荆州区消防救援大队20余名消防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7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陈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中介公司串通,通过签订虚假中介协议,套取中介服务费,贪污公款450.22万元。2010年5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陈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26.9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表示忏悔。惨痛的教训、愧疚的忏悔,警钟敲进了在场每一位旁听人员的心里,无不深受触动,真切地感受到法律威严。
市中院坚持常态化开展“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普法活动,精心挑选一批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学生群众等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旁听庭审,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使旁听庭审活动成为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强普法活动的实效性、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