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荆州市抢抓作为民政部首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的机遇,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为主体,以学校、社区、社会组织为抓手,以热线电话、官方网站、信息系统为支撑,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用心用情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建机制 构建保护网络
为强化统筹协调,荆州市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民政、教育、公安、发改等32家单位为成员的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8个县(市、区)也全部成立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荆州市出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通知、荆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未保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此外,市民政局还联合共青团荆州市委,开通未成年人服务热线,打造未成年人身边的“110”,建立未成年人应急响应机制。
搭平台 打造服务阵地
2017年,荆州市启动儿童快乐之家示范项目,按照“因村制宜、整合资源、一村一特色”的原则,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农村儿童快乐之家500余个。在儿童快乐之家,建有娱乐室、理疗室、儿童乐园、青少年活动室、阅览室、科普室、美术室、音乐室、亲情连线室等场所,还可提供各类志愿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荆州市在乡镇(街道)设立社工站97个,并在中小学设立学校社工站,由驻站社工和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共同提供儿童权益维护、困境未成年人帮扶、防止校园欺凌、心理健康教育、行为矫正、安全教育、家庭关系改善等服务。
2018年8月,市检察院、团市委、市未保中心签订三方协议,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项目,明确由市检察院牵头负责涉案未成年人案件的侦查和办理。在案件办理中,需要专业力量和临时干预等服务时,委托市未保中心开展心理评估、社会背景调查和跟踪帮教服务,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关爱保护工作。
市民政局与长江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搭建研究平台。由长江大学社工、法学专家组建“长江大学社会保障法治研究中心”,负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方面的调查研究,评估未成年人的需求状况,分析梳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现状,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提供专业咨询和督导服务。
创标准 提升服务水平
荆州市将“创贯结合、专业服务”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保护标准化建设全过程,积极引入各类专业人员参与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作用,将工作经验总结提炼成标准,并在工作实践中检验各项标准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逐步完善标准化体系和标准文本。
在制定标准文本、实现服务管理标准化方面,荆州市采用1+X(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专业人员)的工作专班构成形式,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专业人员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服务人员组成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院校合作等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发制定适宜本单位实际的标准体系。 在此基础上,荆州市将标准化培训纳入能力建设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了60余场业务培训,强化标准化理念推广与标准知识普及,营造推行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采取“我写我用、我用我写”的工作方式,确保标准不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根植于每名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举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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