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1.省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申论》不低于55分;
2.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5分;
3.县乡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35分(为体现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享受倾斜政策的地区职位行测在县乡级分数线基础上降低5分);
4.全省公安机关职位除满足上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最低合格分数线外,《公安专业科目》不低于40分。
附件: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名单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名单(37个)
襄阳市(3个):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
十堰市(8个):茅箭区、张湾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阳区、房县、丹江口市
宜昌市(5个):长阳县、秭归县、五峰县、远安县、兴山县
黄冈市(6个):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蕲春县、团风县
孝感市(2个):孝昌县、大悟县
黄石市(1个):阳新县
咸宁市(3个):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
恩施州(8个):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
神农架林区(1个)
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发布,成绩查询系统将在本年度考录工作结束后关闭,请考生提前下载、打印、保存本人成绩查询单。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章第二条第九项内容,公务员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属于成绩复查范围内的,成绩复查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0日2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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