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民警及时劝阻止损7万余元

近日,公安县公安局埠河派出所立足“派出所主防”职能定位,成功劝阻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为群众及时止损7万余元。

4月11日上午8时许,埠河派出所民警接反诈中心预警劝阻指令,称辖区某小区陈女士通话异常,可能正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民警迅速拨打陈女士电话,但对方一直处于通话状态。

情况紧急,民警尝试多渠道与其联系,最终联系到陈女士丈夫,其丈夫听到民警说明情况后,立马赶回家中。此时陈女士正准备输入转账密码,其丈夫当即夺过手机,成功阻止陈某转账。

事后,民警了解到,当日陈女士接到一自称是“公检法”工作人员电话,称她名下银行卡涉嫌“洗钱”,需要核实其银行流水。陈女士听后感到疑惑,称并未参与“洗钱”活动,对方称可能是陈女士的身份证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陈女士按照对方指示操作,准备将7万余元转账到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进行核查。所幸民警及时进行预警,才避免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采用电话、短信等形式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

2、公检法机关不会让公民自行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不会通过社交平台发送法律文书和证件等;

3、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网络中索要当事人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

4、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当事人核查资金、转账汇款等。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