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无小事 防患于未“燃”丨荆州市燃专委拉网式整治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门店

为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门店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燃气安全生产事故。近日,荆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委会组织荆州市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荆州市建设综合执法支队和沙市区政府对61家液化石油气门店进行了逐家逐点拉网式整治。

瓶装液化气是居民生活和餐饮店经营的必需品,由于其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在运输、存放、销售等环节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但是在日常运营中,少数经营者还是为贪图方便,违规存放瓶装液化气。4月27日,市燃专委联合市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建设综合执法支队和沙市区政府对已下达文书拒不整改的6家门店进行了联合整治。

执法人员来到这些无证经营的液化气门店时,发现小小的房间里堆放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液化气罐,如同一颗颗定时炸弹。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机立断,对当事人进行了谈话调查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违规钢瓶进行了暂扣,要求立即取缔关停违规销售点。

超期未检和报废钢瓶会出现瓶壁腐蚀、阀门密封性减弱等问题,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是导致钢瓶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为了大家的安全,使用者应到已取得充装资质的液化气站或其经营门店购气,自觉使用检验有效期内的合格钢瓶。

那么,居民应该在哪里购买和充装液化气才能有保障呢?

荆州市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科负责人陈炯介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上面有企业的二维码,通过扫码可以确认液化气的充装时间、充装单位,包括相关的身份信息。在此,也提醒燃气经营者,要时刻紧绷安全意识,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管理,共同保护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荆州市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刘虹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在中心城区开展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门店以及违规经营事项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荆州市综合执法支队累计下达了执法文书22处,正在整改或者搬迁的16处,已关停23处,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讯员: 蒋红梅 徐峰 编辑:黄伟欣 一审:唐杰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