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4月25日,松滋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议案。

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交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关于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和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松滋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议稿)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议案。

会议强调,要扎实抓好五级代表主题行动,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狠抓落实。要认真抓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承办单位要增强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分类施策提高办理实效;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双线”督办机制,认真抓好督办;各乡镇(街道)人大要及时跟进办理进度,确保民生实事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创新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内涵,同时积极开展宣传,促进乡镇(街道)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调动和引导代表发挥主体作用。

松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覃文忠,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岗、王红、苏振德、杨德军、代阳云出席会议。松滋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姜东,副市长刘德勇、马香菊,松滋市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春霖列席会议。



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明侠、李俊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4月25日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明侠、李俊同志因挂职期满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明侠、李俊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5日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席高为松滋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向家炎的松滋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5日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向家炎为松滋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任命马杜林、杨军为松滋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尹群智的松滋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任命邓姣华为松滋市人民法院刘家场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松滋市人民法院刘家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胡敏的松滋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任命朱素华为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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