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作用,进一步规范荆州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绩效,近日,《荆州市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出台。
结合荆州就业创业定点培训工作实际,吸纳借鉴了深圳、厦门、杭州、武汉等城市工作经验,经多方论证、审查,市人社局出台该《办法》。《办法》共八章二十七条,主要从机构认定、培训管理、补贴申请、监督检查、违规处置、师资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和规范性阐述,要求定期统一公布目录,便于群众查询,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打造就业创业培训荆州品牌。
申报认定上,要求培训机构需成立1年以上且申报专业年培训规模在300人以上且需提供后续指导服务,明确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专职教师数量及类别,专兼职教师均需在荆州市就业创业培训师资库内登记;培训管理上,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结合当前培训要求和实际,规定办班规模、教学课时、考勤管理、视频录制、考核结业等具体事项,强化培训后续服务;监督检查上,明确日常监督检查的主体及对象,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机构分别制定考核评价表,每年定期对定点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建立ABCD四级评价等级制度,C级单位在第二年的督导检查列为重点检查对象,D级单位直接取消定点机构培训业务;师资管理上,建设荆州市就业创业培训师资库,强化考核运用,优秀讲师课时费用可适当提高,不高于市场标准50%;年度考核中,培训机构聘用优秀师资比例较高的,在下一年度培训指标分配中予以适当倾斜。
作为全省首个印发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城市,2023年,荆州将以“七个一批”为导向,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专业、配强培训师资,不断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为保用工促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