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松滋市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5名,松滋市纪委监委机关3名,中共松滋市委组织部、中共松滋市委政法委、松滋市农业农村局、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滋市应急管理局、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滋市档案馆各1名,共计16名。
(二)选调范围
松滋市内党政机关中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经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达到公务员招录职位规定的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必须达到选调生任职年限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限或任职年限满的可以报考;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以后出生);
6.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务员(参公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达到公务员招录职位规定的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未达到选调生任职年限规定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详见《松滋市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部门党委(党组)不得无理无故限制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报考者本人带《松滋市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等,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二股901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16-6218687)。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准考证。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N+1”(岗位计划数加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在同意调剂的报名人员中进行调剂,无法调剂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开选调及各类遴选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以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为1:1。考察组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座谈了解、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形成综合性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1.确定拟选调人选及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还未满服务期限的服务期限满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严肃纪律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纪委监委对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说明
松滋市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未尽事宜由中共松滋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