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委巡察机构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步一脚印,一行一进步,扎实开展政治巡察,彰显巡察担当、展现巡察作为。
--紧扣职责使命,稳中求进“提”质效。2022年来,沙市区已顺利完成两轮常规巡察,对全区范围内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驻村的22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按照“四个紧盯”要求,先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招投标等领域“点穴式”巡察,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一条虚假招投标问题线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迅速移交给区纪检监察机关后,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调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立案手续。针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开展贴身监督,协调解决农村集镇交通安全隐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资源不平衡、乡镇和街道司法所“人少事多”等矛盾和问题近20个。
--勇于开拓创新,主动求变“增”活力。有序推进巡察办干部归口同级纪委管理,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之间人员力量的互融互通,统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监督检查,握指成拳凝聚监督合力。紧紧围绕巡视工作“十六字”方针,巡察组在深入镇、村开展常规巡察时,找准切入点,帮助乡镇解决了集镇交通安全问题,帮助村发展出租经济,受到镇、村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印发《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区委巡察工作的方案》,对表现突出的巡察干部优先晋升职级、优先提拔使用,对巡察工作中不适应、不积极、组内评价不佳的干部,实行“中场”换人,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
--着眼管常管长,夯基垒台“建”机制。建立巡纪审联动机制,巡前开展信息共享,巡中建立边巡边移、边移边查、边查边改“六边”机制,巡后由区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区委组织部参与配合、区委巡察办推动实施整改评估。健全完善办组融合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办组会商交流会,每周开展一次巡中调研,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办组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健全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等部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以及各部门承担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内设机构和具体责任,做到齐抓共管、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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