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荆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激励申请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全市2022年度社会工作师可在5月24日前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奖励金。
该项激励举措是贯彻落实《荆州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旨在大力发展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激励对象为2022年度在荆州市报考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且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荆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供社工服务,近三年内未出现违法、重大违纪、违背职业操守、违反行业管理规范等问题。 激励标准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一次性奖励5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携带荆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激励申请表、居民身份证、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电子证书)、从事社会工作证明、本人储蓄账户信息,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4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荆州市民政局将于6月初公示,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发放考证激励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将视为个人主动放弃。申请人如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除追回有关款项外,还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据悉,该项扶持激励措施自2022年9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考取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才都可享受激励政策。
(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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