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6月19日

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

5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1.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秦军违规决策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015年至2017年,秦军任襄阳市政府市长期间,明知河道滩地不能开发建设,在水利、规划等部门明确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仍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强行推进卧龙古镇项目建设。该项目后因违法占用行洪滩地被拆除,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秦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武汉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忠在土地收储和出让过程中徇私舞弊问题。2006年至2011年,李忠任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在蔡甸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未经评估擅自决定将代征土地视为商住用地净地等价收购,并由城投公司代缴土地增值税;在批准决定向某房地产企业出让商住用地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未经土地价格评估和公开招拍挂,以低于同批次出让同类土地的价格,向该公司定向出让458.45亩商住用地,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个人从中收受贿赂。李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3.湖北经济学院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梅华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2015年至2021年,梅华任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利用分管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条款、给业主评委打招呼、泄露评委信息、指使请托人恶意举报等方式,帮助请托人中标,个人从中收受贿赂。梅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湖北联投集团原总经济师喻中权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问题。2011年至2015年,喻中权任湖北联投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接受某公司相关负责人请托,向湖北联投集团下属公司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其承揽工程项目,后又多次要求该下属公司在工程款结算方面予以关照,个人从中收受贿赂。喻中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钟祥市委原书记林长洲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各环节并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至2019年,林长洲任钟祥市政府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调整项目规划、减免规费、土地出让、变更土地性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返还土地出让金、拨付规划设计费等事项上为多名请托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林长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纪委监委指出,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涉及地方、高校、国企等不同领域,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土地出让、招标投标、资金结算等多个环节,有的擅权妄为,使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利令智昏,甘当不法商人谋取利益的“马前卒”;有的贪得无厌,插手工程建设肆意收钱敛财,严重影响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充分认识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严重危害,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坚强决心,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省纪委监委强调,各级党委(组)要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湖北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防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制度机制。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纪法教育,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严肃查纠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把制度笼子扎密扎牢,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也要深入推进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失职失责、不法商人围猎腐蚀公职人员、其他依法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等行为,坚决查处工程建设及房地产开发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大力整治官商不清、近亲经商、“老家工程队”等现象,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推动区域治理、行业治理、系统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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