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荆州市召开2023年档案移交进馆启动会。市委编办、首届楚文化节组委会、市发改委、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市委老干局、市史志研究中心等13家单位参加会议,预计有38家单位将向市档案馆移交7万余卷档案。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市档案馆将根据《荆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和接收档案实施细则》,收集范围内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纸质档案移交进馆时,应同时移交档案数字化副本、纸质目录和机读目录(案卷级和文件级)、全宗卷及其电子版等,机读目录和档案数字化副本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市档案馆数据库的合库要求;移交电子档案同时移交相关元数据,移交的档案编研材料需同时移交其电子版本,移交的音频、视频档案时长及容量应标示清楚。
按照要求,各单位档案进馆前要认真清点档案移交门类范围、进馆数量,完成档案基础整理、档案开放审核和降解密、检索工具编制、档案数字化、档案消毒、除尘、移交档案相关文书材料编制、同期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档案运输前的打捆等工作。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当面对纸质档案逐卷、逐件清点、核对,并对档案进行消毒、除尘。
据了解,本次档案接收工作将分两批完成,第一批接收档案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接收完成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且已办理《荆州市档案馆待进馆档案检查表》的国有破产关闭、改制企业档案,市委、市政府临时工作机构及机构改革中撤销、改制单位档案及“两类”档案;已满20年、完成档案开放审核且已办理《荆州市档案馆待进馆档案检查表》的各单位档案。第二批接收档案时间为2025年1月至12月,接收保管满20年的档案及申请提前移交的重要民生档案、重大活动档案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