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地产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紧急回应

富力地产被申请破产重整?最新回应来了!

富力地产被申请破产重整

7月13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被两家公司申请破产重整。

记者查看天眼查显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两则破产重整消息。

●一则案号为(2023)粤01破申479号,申请人为广东祥正商贸有限公司。

●另一则案号为(2023)粤01破申480号,申请人为广州市广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两个案件经办法院都是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日期都是2023年7月12日,开庭时间为7月21日。

目前港股富力地产的股价并没有出现大波动。

富力地产回应

资料显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注册资本37.5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思廉。

7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富力地产,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事暂无回应,称目前公司正常运营。

13日下午16时40分,针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被两家公司申请破产重整,富力方面进一步回应媒体称: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广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祥正商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标的共约2000万),执行和解中因商务条件未达成一致而未签署书面和解协议。

这一过程中,广丰混凝土、祥正商贸以广州富力资产不足、缺乏清偿能力向广州中院申请破产清算。

富力地产方面表示,广州富力目前的资产高于负债,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且经营正常,不具备破产原因;与广丰混凝土、祥正商贸正在积极商谈和解中。

什么叫被申请破产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杨登基律师告诉记者,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目前只是“申请”,还处于审查阶段。

杨律师认为:被申请破产重整严格意义上不能算是破产,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所以,上述两家申请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广州中院会根据具体证据等情况予以裁决。

即使裁决受理,案件可能会因第三人为富力地产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其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富力地产清偿全部到期债务而终结破产程序。

此前也有公司被申请重整房企中,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不止富力地产。5月22日晚间,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的重整申请告知函。

公告显示,2023年5月22日,金科股份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

端恒建筑认为,金科股份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金科股份进行重整。

金科股份方面表示,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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