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二手房交易!荆州住房公积金最新发布

近日

荆州市住房公积金发布了

二手房“带押过户”

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为充分保障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力,降低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及时间成本,提高缴存职工交易登记安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关于鼓励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荆自然资发]6号精神,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带押过户”贷款试行范围

本细则所称“带押过户”贷款,是指房屋出售方原有购房贷款为荆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旧贷款”),购买方符合荆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以下简称“新贷款”)条件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暂不在此受理范围。

二、“带押过户”贷款资金监管机构

为了确保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经研究,由与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合作协议的建设银行荆州市分行北京路支行对二手房买卖“带押过户”资金通过建设银行“房易安”产品进行监管,“房易安”是建设银行为了保障房屋买卖双方资金安全,推出的专业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业务。

三、“带押过户”贷款办理条件

办理个人再交易房屋“带押过户”贷款条件除须符合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行二手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要求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交易房产的产权明细,无查封,可在房地产市场正常交易,且除旧贷款抵押外未设立其他抵押权。

(二)旧贷款当前无逾期。

(三)买卖双方均同意房屋交易资金委托建设银行荆州市分行北京路支行“房易安”进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四)出售方 (旧贷款借款人) 承诺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旧贷款。

(五)购买方(新贷款借款人) 承诺购房款 (含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提前结清出售方旧贷款。

四、“带押过户”贷款办理流程

(一)买(新贷款借款人)卖 (旧贷款借款人) 双方共同向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窗口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新贷款借款人填写《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新旧贷款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征信记录、房查记录(包括未成年子女),旧贷款《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抵押房屋产权证明等。

(三)卖方 (旧贷款借款人) 签署提前结清旧贷款和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旧贷款承诺书。

(四)买方(新贷款借款人) 签署购房款(含贷款借款资金和首付款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提前结清卖方旧贷款承诺书。

(五)买卖双方到建设银行办理“房易安”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相关手续,并将银行出具的回执送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部门。

五、“带押过户”贷款审批流程

(一)贷款审核人应对个人再交易房屋贷款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并在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复审。

(二)贷款复审、终审人员应依据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严格对初审人员提交的再交易房屋贷款进行审核审批,并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六、“带押过户”贷款合同签订

审批通过后,新贷款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应及时到住房公积金当面签订《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款借据》。

七、“带押过户”贷款抵押担保

(一)中心安排专人与新、旧借款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抵押注销、房屋交易过户和新贷款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注销、房屋交易过户和新贷款抵押登记手续需在同天完成。

(二)中心安排专人领取新贷款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

八、“带押过户”贷款发放

贷款发放人员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要求,严格审查确认以下情况后发放贷款。

(一)核准《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录入扫描进贷款业务系统。

(二)新、旧贷款借款人已与中心签订相关补充约定。

(三)新、旧贷款借款人已办理建行“房易安”资金监管手续。

(四)新、旧贷款借款人收款账户为“房易安”资金监管账户。

(五)发放的贷款资金与房屋交易存入监管的自有资金之和不小于旧贷款未结清本息。

九、旧贷款结清和剩余资金划转

(一)新贷款发放当天完成旧贷款结清手续,中心贷款窗口人员核对旧贷款借款人还款账户是否是“房易安”资金监管账户,如果不是应将旧贷款借款人还款账户修改为“房易安”资金监管账户后,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二)中心向建设银行出具资金划转凭证,标明将房屋买方(新贷款借款人)“房易安”资金监管账户的剩余资金划转给卖方(旧贷款借款人) 账户。

十、旧贷款抵押权注销

旧贷款结清和完成剩余资金划转后,在二个工作日内持旧贷款结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旧贷款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十一、“带押过户”档案管理

“带押过户”档案管理按照现行的贷款档案管理规定将“带押过户”贷款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本细则先行在荆州中心城区试行,待相关业务流程完善后在全市推行。

附: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流程图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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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一、出台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背景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规定以及荆自然资发[2023]6号文件要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达到“降成本、降风险、促便利”的良好社会效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

二、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释义

 “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存在抵押的房产不用提前还贷就能完成过户,办理新的抵押,发放新的贷款。

“带押过户”的核心是免去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

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是落实《民法典》带押转让制度的有效手段,是对不动产转移与抵押登记协同业务的有力提升,是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便民利民公共服务的有益探索。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资金监管方式“房易安”释义

为了减轻贷款职工经济负担,确保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经调研学习及与合作银行协商,暂由与我中心签订委托合作协议的建设银行荆州市分行北京路支行对二手房买卖“带押过户”资金通过建设银行“房易安”产品进行监管。“房易安”是建设银行为了保障房屋买卖双方资金安全,推出的专业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二手房买卖双方房屋交易首付资金及“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全程均由建设银行“房易安”平台对买卖双方账户进行监管,一旦房屋交易发生风险或交易双方出现意外情况,房屋交易失败,资金仍在买卖双方个自账户上,可以保障双方利益。

四、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适用范围

1、买卖双方均为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卖方房屋抵押担保的原有贷款为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且在还款期内无逾期;

3、买方符合荆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条件的缴存人;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暂不在此受理范围。

五、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共同向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窗口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

2、新贷款借款人填写《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贷款材料,新旧贷款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征信记录、房查记录(包括未成年子女),旧贷款《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抵押房屋产权证明等。

3、卖方(旧贷款借款人)签署提前结清旧贷款和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旧贷款承诺书。

4、买方(新贷款借款人)签署购房款(含贷款借款资金和首付款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提前结清卖方旧贷款承诺书。

5、买卖双方到建设银行办理“房易安”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相关手续,并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银行出具的回执送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部门。

6、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通过审批后,新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到公积金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借据。

7、买卖双方及公积金工作人员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步办理抵押注销、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三合一手续。

8、中心取得抵押登记证明办理贷款放款,同步办理旧贷款结清、剩余资金划转到卖房人账户等手续。

下阶段,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政策创新和提升效能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拓宽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覆盖面,更好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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