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荆州市委批准,荆州市纪委监委对洪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唐忠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忠红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洪湖市退垸还湖补偿、补助和奖励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唐忠红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退垸还湖补助、补偿款发放,项目招投标,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在洪湖市退垸还湖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规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虚增退垸面积、违规提高设施补偿评估金额、违规签批发放补偿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唐忠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荆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荆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忠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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