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
“夏季行动”举报奖励办法
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鼓励举报案件线索,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范围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农村家族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二)制造、贩卖、运输、持有毒品案件;
(三)利用民宅、店铺、工棚、养殖场、厂房等场所进行流动赌博犯罪案件,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案件;
(四)组织、强迫、介绍卖淫犯罪案件,传播淫秽色情犯罪案件;
(五)涉枪、涉爆犯罪案件;
(六)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案件;
(七)传销犯罪案件,洗钱、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
(八)电信网网络诈骗,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组织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案件;
(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
(十)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犯罪案件;
(十一)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犯罪案件或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犯罪案件。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16-8115110;
(二)来信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毛家坊40号,沙市区公安分局“夏季行动”专项行动办公室(收),邮编:434000。
三、奖励标准
(一)案件线索奖励标准:200元—5000元;
(二)举报逃犯奖励标准:500元—20000元;
四、本办法由沙市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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