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公安分局
“夏季行动”举报奖励办法
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鼓励举报案件线索,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范围
(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组织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案件线索;
(三)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制毒吸毒贩毒等涉“黄赌毒”违法犯罪线索;
(四)涉枪、涉爆、涉刀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盗窃、诈骗、传销、抢夺、抢劫等侵财违法犯罪线索;
(六)非法经营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和非法流动售油车等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
(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药品,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涉“食药环”违法犯罪线索;
(八)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人身权利犯罪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违法犯罪线索;
(九)侵犯公民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网络水军”滋事敲诈引流等涉网络“黑灰产”违法犯罪线索;
(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破坏生产经营、诈骗、盗窃等侵犯企业财产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16-8850110;
(二)来信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东路101号,荆州经开区公安分局“夏季行动”专项行动办公室(收),邮编:434000。
三、奖励标准
(一)案件线索奖励标准:200元—5000元;
(二)举报逃犯奖励标准:500元—20000元。
四、本办法由荆州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编辑:张轩 一审:唐杰 二审:邱智军 三审: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