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荆州,依水而建、因水而兴,与水共生、与水共荣。水,给了这座城市千年的繁荣律动,赋予荆州特有的湿地水乡景色。近年来,为了守护好荆州的碧水清波,全市政法机关争当水安全的监管者、河湖健康的守护者。
今年5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湖北法院贯彻长江保护法十大典型案例,石首市人民法院一案例成功入选。2008年,石首市人民政府将1.5万亩土地移交给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核心区范围内栽种的树木按计划需砍伐。但直到2017年还剩部分树木因所有权涉诉而未砍伐,土地迟迟无法腾退,相关麋鹿保护项目无法开展。石首市人民法院通过“法院+”模式,成功化解了保护区内退林还草、扩充麋鹿生存空间的问题。
石首市人民法院大垸法庭庭长 吴庆国:我们要尽快的把这个意杨林给处理,那么我们就请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然后协授协商沙市区法院,我们三个地州的法院一起来处理这个案件。最后这个意杨林全部变成了草地,保障了麋鹿的生存空间。在麋鹿保护区周边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将民事案件或者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案件就地进行审判,能够达到审判一个案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荆州法院系统在全市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截至目前,共设有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13个,包括9个环境资源审判团队、4个生态巡回法庭,有效解决了司法保护碎片化问题。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服务长江大保护、流域综合治理、非法码头整治、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推进司法鉴定行业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与此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与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深化“江地融合”,共建“长江禁渔”天眼系统,与农业农村(渔业渔政)等部门联动协作打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在荆州区,水利和湖泊、长航公安荆州分局、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长江荆州区段、沮漳河、虎渡河及引江济汉运河等水域进行不间断巡逻,查处涉砂违法行为。
荆州区水政监察大队 大队长 杨修成:我们通过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强化夜间暗访巡查,加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采砂问题。加强正常过境采砂船舶全程性的移动跟踪管理,坚决杜绝采砂船舶非法移动行为。
近年来,从立法到执法,全市政法机关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流域综合治理全过程、各环节。2023年启动修订《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以全面有效实施长江保护法为引领,完善“一湖一法”地方性法规;在湖北省首创长江岸线管理员制度,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全市政法机关依法严惩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犯罪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余书金:依法能动履职,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我们依法打击犯罪,共护绿色家园。共受理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涉长江流域犯罪案件674件1123人,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8件176人,审查起诉案件576件947 人。
上下游携手、左右岸协同、干支流互动,从部门联动到区域协作,全市政法机关坚持全流域“一盘棋”、全要素“一张图”、全过程“一本账”,流域治理“司法防护网”愈织愈密。
(记者:陈孝伍 编辑:蒋瑀柯 一审:唐万全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