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公安依法查处一起网络造谣传谣案件。某短视频平台的一名博主为搏眼球,凭空捏造,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迅速将其抓获,依法作出处罚。
8月14日7时许,荆州市沙市区某消防救援中心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轿车因车速过快,与同向行驶的车辆发生擦碰,失控撞向路边,造成两名行人受伤,车辆受损。网民刘某路过事故现场时,仅凭事故现场正处于二广高速长江大桥高架桥下,就无端臆测事故车辆是从高架桥上冲下来的,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事故现场视频,并留言称:"消防大队这边从高速公路大桥上面掉下来一个车,砸到2个人,2个女的躺在地上,估计不行了"。
该视频发布后,很快被较多网民转发、收藏和评论,不明真相的网民跟贴:"是高架桥断了吗?吓人啊"、"祸从天降啊,今后在桥下走路都要小心了",也有网民驳斥:"你哪只眼睛看到车是从桥上掉下来的?"、"造谣张口就来,想吃牢饭了吗?我成全你"。
鉴于刘某发布的短视频系虚构事实,制造社会恐慌,扰乱正常网络秩序,情节较为恶劣。荆州网警迅速查实发帖人身份,并传唤刘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刘某对其在网络上发表未经核实信息,误导公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沙市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对刘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网警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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