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了!最新风险防控提示发布

8月31日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秋季学期

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

全文如下

湖北省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陆续开学返校,随着秋季气温的变化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现就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如下:

强化学校食堂规范管理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堂规范管理。

一是全面清理食堂库存食材,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各类食品原料和食品,不得使用包装破损、污染和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辨识不清的食品原料和食品,严禁食品处理区出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原料。

二是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把控食材关,严禁使用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及浸泡时间过长(4个小时)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

三是规范操作加工过程,严格食材采购入库和操作加工过程管理,杜绝钢丝球、橡皮筋、塑料块儿等异物混入食品。

四是全面打扫食堂环境卫生,对工用具和餐饮具进行全面规范清洗或消毒。

五是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岗前培训,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

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引导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在新学期开学时给学生上好食品安全第一课。

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勤洗手,餐前便后必洗手,不偏食挑食,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吃新奇食物(如野果、野味),不买、不吃“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以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强化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防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操作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同时,提示学校师生需要在校外就餐时,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许可证》的餐饮店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摊贩就餐。需要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店铺“商家信息”模块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信息,特别要留意食品经营范围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且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生食类、冷食类食品),验收后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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