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质保金!

小编昨日从荆州经开区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减少企业资金占用,近日起,荆州经开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以保证工程质量。质保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结算总额的1.5%,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如工程无问题,质保金退还。

“有的工程价总额大,质保金达上百万元;有的缺陷责任期为一两年,对施工单位来说资金周转压力大。”经开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制定《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实施方案》,按照“分类实施,逐年推进”的原则,逐步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目前以政府投资的市政、房建等项目为试点。

对于取消质量保证金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该区实行质保承诺,即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需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在建过程中的质量抽查检查力度,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规范竣工验收程序;强化信用奖惩,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背质量责任承诺、破坏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从重从严查处,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提高企业违规成本;引导企业树立产品质量意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提升企业信誉。

据区住建局初步估算,该政策实施后,全年可减少占用企业资金3000余万元。

(编辑:张轩  一审:唐杰  二审:邱智军  三审: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