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荆州市公布第二批政务服务“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个人全款从开发商购买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新房)等110项企业群众常办事项实现“全市通办”。至此,我市已公布实施“全市通办”事项262项。
对于列入清单的事项,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可不受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市内任意县市区(功能区)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全市通办”服务窗口提出业务申请。申请人还可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自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据介绍,该中心将联合市直相关部门持续聚焦企业群众需求,不断优化和完善“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和标准,拓宽“全市通办”事项范围,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能办、多点都办、异地可办。
(通讯员:谭艳 编辑:黄伟欣 一审:唐杰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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