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武汉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优化武汉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正式官宣从9月1日起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武汉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8月31日,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武汉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优化武汉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正式官宣从9月1日起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武汉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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