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领导干部违规吃喝,4人被免职!细节披露→

9月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湘西州11名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期间违规吃喝问题

其中,时任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邓万学、州财政局副局长瞿民、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忠华、花垣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垣军等4人被免职

经查,2023年5月14日至19日,湘西州委在州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第八期研讨班。

5月18日17时左右,参训学员、时任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四级调研员邓万学,违规组织州财政局副局长瞿民,湘西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忠华(试用期),古丈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鲁明炎,古丈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兼坪坝镇党委书记宋晓波等参训学员外出聚餐饮酒

途中,张忠华又邀约未参训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芳,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副主任梁远平及其配偶田某某3人一同参加。此次聚餐持续2个多小时,饮用白酒3瓶、啤酒若干,1900元餐费由某私营企业主支付。聚餐后,张忠华当晚又独自外出吃夜宵并饮酒。

5月18日17时左右,湘西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党工委书记李虹林,花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胜军,花垣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垣军(试用期)等3名参训学员,受州统计局原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湘吉(已退休)邀约外出聚餐饮酒。此次聚餐饮用白酒1瓶、啤酒3瓶,1400元餐费由李湘吉支付

5月18日22时许,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在湘西州委党校开展学风检查,发现瞿民、张忠华、张垣军3人违规饮酒,邓万学为规避检查谎称在家住宿。在州委组织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邓万学、瞿民、张忠华、张垣军4人均未如实说明其违规聚餐饮酒情况。

湘西州委决定,给予邓万学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瞿民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张忠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按试用前职级调整为二级主任科员,给予张垣军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按试用前职级调整为花垣县政协七级职员,给予鲁明炎、宋晓波、梁远平、李虹林、张胜军、李湘吉6人党内警告处分

湘西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对参训学员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力问题,责成向州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2023年9月,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给予杨永芳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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