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自7月底灾情发生以来,金融监管总局第一时间部署16个受灾地区启动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机制,通过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开展现场督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印发通知明确提出赔付预赔付目标、持续开展数据监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举措,全面加强统筹指导。截至目前,16个受灾地区保险机构整体赔付预赔付金额达75.82亿元,进度比例超七成,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受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将指导保险业继续高效、细致、专业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同时加强重点受灾地区、重点行业信贷支持力度,优化受灾地区群众信贷服务,合力帮助受灾群众和经营主体渡过难关,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要协助地方政府把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第一时间传递到灾区,充分体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发挥好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突出重点、细化举措,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着力提升理赔质效,慎终如始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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