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湖保护协同立法联席会议在荆举行

江汉风报道:9月15日,宜昌荆州荆门恩施潜江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2023年度联席会议暨长湖保护协同立法座谈会在荆州市举行,进一步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务实、有序开展。

会议集中讨论、修改了《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各地围绕区域协同立法开展交流发言,并提出2024年度区域协同立法项目建议。实地察看长湖保护现状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荆州市通过修复、保护、发展“三步走”,长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将紧密合作,积极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据了解,长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也是四湖流域上区重要防洪调蓄湖泊。2016年11月,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长湖保护立法调研。历时3年,2019年4月1日,《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是湖北省首个“一湖一法”地方性法规。

《条例》实施四年来,荆州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强化措施保障,开创了长湖保护工作的新局面,长湖逐渐呈现出水清岸绿景美的大湖风光。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荆门、荆州两地开展长湖保护协同立法,促进长湖流域生态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列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与荆门市同时公布实施。

(记者:王章青/编辑:黄伟欣 /一审:唐杰/二审:张先凯/三审: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