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
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
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财政局,各参保对象: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0号)、《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规〔2017〕4号)、《荆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22〕25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94元(3528元/人年),按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5760元/人年)。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
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荆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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