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荆州市经信局获悉,为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日前,荆州出台《荆州市2023年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全市工业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向内挖潜,降低排放,力争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力争年内完成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30家、“散乱污”企业整治2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整治29家,对4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推动不少于10家企业环保绩效申报A或B级。
《方案》制定了6项整治清单,要求各企业按要求、按时限进行整治整改,实施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制定重点行业企业绩效提级创建清单,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监管责任单位领导包保责任制,实施专项整治清单任务精准化、模块化、常态化调度,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