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公安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公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严泽林违规参与公务接待问题
2022年6月,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在没有接待公函的情况下,违规接待县内某中学一行4人到某餐馆吃晚餐,严泽林等6人超范围参与陪餐。此外,严泽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严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公安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和平违规领取工作补助问题
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张和平担任县总工会驻毛家港镇塘咀村精准扶贫工作队队长,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期间,其作为未全脱产驻村人员,在不符合领取驻村补助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全脱产驻村人员标准,违规领取驻村工作补助23230元。此外,张和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8月,张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三、公安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王政平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问题
2015年至2018年,王政平作为分管县出租车管理所的领导干部,3次违规收受县出租车管理所所长王某某所送价值6000元的香烟。此外,王政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王政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坚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作风纪律规定,带头抵制“节日腐败”,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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