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州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3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荆人社函〔2023〕85号)(链接附后)文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均可申报。被确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单位,将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
一、名额安排
市直(含荆州经开区,中央、省在荆及市属企业和职业院校)可推荐5-8个,各县(市、区)可推荐2-3个。
二、申报条件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由企业或职业院校进行申报,并由申报单位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领办。
(一)工作室领办人应具备的条件:
掌握所在岗位关键技术,并拥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具有某一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重点从以下人员中推荐: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湖北省(荆州市)首席技师”“金凤人才奖”“荆州工匠”“荆州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2.在行业内获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为企业创造明显经济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3.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并被社会广泛认可的新产品、新作品的高技能人才;
4.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在市内具有较高的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企业申报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拨、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2.职业院校申报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申报职业(工种)
工作室领办人申报的职业(工种)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
四、申报资料
见附件。
五、项目评定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文公布。
六、申报途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央、省属在荆单位和市属企业(含荆州经开区)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七、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