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招硕引博”购房补贴及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出炉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工作的通知》(荆办电发〔202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购房补贴发放及公积金贷款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购房补贴对象

(一)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1月1日以后通过“招硕引博”计划新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并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

(二)城区企业(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发布企业引才公告所涉及的企业)2022年1月29日以后自主引进计划内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并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

二、购房补贴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按10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按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三、公积金贷款标准

(一)博士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即: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5万;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5万)。

(二)硕士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即: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4万;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

“招硕引博”人才,由市人社局、市经信局核准确认名单后,由公积金中心登记入贷款管理系统。“招硕引博”人才申请贷款时,系统自动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如果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可自行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提交资料申请贷款,或由销售楼盘代为申请并提交对应资料。

四、补贴发放程序

1.申  请

2022年1月1日以后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通过“招硕引博”计划新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2022年1月29日以后企业引进计划内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商品住宅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1.《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扫描二维码)

2.本人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原件;

5.购房人银行卡号;

6.窗口受理时收复印件,核原件后及时退回原件。

2.审  查

市人社局对申请人的人才资格进行审核并在《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签字盖章。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每月5日前将上月《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送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每月10日前将审核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含功能区)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复核,复核资料完整的,于7个工作日内安排资金。审核未通过的,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在《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予以注明。

3.发  放

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区财政负担。市级财政按中心城区财政管理体制予以奖补。

2022年1月1日以后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区级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由区(功能区)参照执行。2022年1月29日以后企业引进计划内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市财政对荆州区、经开区按补贴额40%奖补,对沙市区按补贴额50%奖补,通过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补贴资金统一由区(含功能区)住建部门拨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五、申领购房补贴的注意事项

(一)首套商品住宅指在中心城区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商品住宅不动产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为准)或者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以市住建局合同备案查询为准),凭上述证明,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可认定为首套商品住宅。若夫妻双方同为“招硕引博”人才,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依法追究企业责任,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硕引博”人才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工作的通知》(荆办电发〔2022〕6号)政策享受购房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购房补贴。

六、咨询电话及申报地址

(一)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716-8212107;

咨询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公园路13号。

(二)荆州区

咨询电话:0716-8433212(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发展大道科创园公共服务基地B栋(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三)沙市区

咨询电话:0716—4156528(沙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市沙市区东岳路15号沙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沙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四)荆州经开区

咨询电话:0716-8333916(荆州开发区住建局);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市开发区豉湖路58号(荆州开发区住建局)。

(五)荆州高新区

咨询电话:0716-4155343(荆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荆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六)纪南文旅区

咨询电话:0716-8630775(纪南文旅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市纪南文旅区高阳大道(荆州方特东方神画北侧约150米)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政务服务中心(纪南文旅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七)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716-8251733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22号社保大楼10楼

(八)公积金贷款咨询

咨询电话:0716-12329

荆州公积金中心市直营业部: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荆州市民之家A区二楼公积金贷款部

荆州公积金中心荆州区办事处:荆州市荆州城南开发区学苑路19号荆州住房公积金荆州区办事处(城南春天小区门面西侧)

七、《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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