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机动车违停整治的通告

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机动车违停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改善市民出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10月16日起,重点对中心城区违停现象突出、影响安全通行的15条道路及周边核心区域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起至11月16日止。
二、整治范围
(一)金龙路(太岳路—武德路),辐射周边南湖小路、荆南小路;
(二)工农北路(荆沙大道—明珠大道);
(三)解放路,辐射周边五一路、廖子河路;
(四)长港路(塔桥路—豉湖路);
(五)便河西路,辐射周边凤台坊通道、楚天明珠通道;
(六)航空路,辐射周边水产通道、搬运巷、兴盛巷、春风巷;
(七)江津路(红星路—豉湖路);
(八)杨林堤路(红星路-豉湖路),辐射周边北京路通道、荆化建通道、工贸通道;
(九)万达金街,辐射周边万枫路、万华路、万嘉路、万锦路、安心桥路、安心桥1-2-3-4巷;
(十)黄金堂路,辐射周边张居正街、内环东路、屈原路、荆东路;
(十一)民主街,辐射周边便河路、佑文街、顺城街、陶家巷;
(十二)卸甲山路,辐射周边郢丰一路、西林湾一路、西林湾二路;
(十三)市场路,辐射周边工民路、御河一路、御河三路;
(十四)御河路,辐射周边南小路、护城河路、东堤街、西堤街;
(十五)凤鸣大道(站前广场),辐射周边站西路、集智路。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违停的;
(二)机动车占压人行横道、盲道、网状线、消防通道违停的;
(三)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不按箭头方向停放的;
(四)机动车在背街小巷违停阻碍居民通行的。
四、整治措施
(一)对于违停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
(二)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集违停信息,予以处罚;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车秩序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广大市民朋友既是参与者,更是受益者,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依法停车、规范停车、文明停车,共建共享文明规范、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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