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纪委通报2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树并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查处了一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案件,有效维护了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荆州市纪委通报2起打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关于查处荆州区城南街道白龙社区郭某某诬告陷害问题

2023年4月以来,郭某某因个人违建拆除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便捏造荆州区城南街道白龙社区党委书记丁某接受某开发商企业利益输送、强拆居民房屋等问题,多次、多层、多头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恶意举报。经荆州区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涉嫌诬告陷害,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核查中,郭某某出具认错书,承认其意图通过贴牌举报基层干部,达到施压解决不合理诉求问题。鉴于其积极配合核查,认错悔过态度诚恳,未造成严重后果。2023年8月,经公安机关查处依法给予训诫。

关于查处监利市红城乡张巷村段某某诬告陷害问题

2022年6月以来,段某某因个人社保办理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便捏造监利市农田建设中心财务会计邹某某在任三洲镇财政所出纳期间,伪造领款单、涂改支票存根、贪污事业单位人员置换身份补偿金等问题。经监利市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并向其反馈了核查结果。段某某对核查结果不认可,仍多次向纪检监察机关恶意举报相同问题,涉嫌诬告陷害。2022年10月,监利市纪委监委将段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6月,监利市公安局经调查认定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依法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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