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这6个人被曝光,这件事千万不能做!

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对于酒驾

荆州交警一贯保持

“零容忍”严查处的态度

日前,荆州交警

对近期查处的酒驾违法案例

进行曝光

2023年10月13日,荆州交警一大队巡逻过程中接群众举报复兴大道有车辆违停,民警迅速前往处置,在庄王大道段发现一名驾驶人在车内酣睡,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2023年10月9日,张某明驾驶未悬挂车牌的两轮摩托车行驶至荆沙大道塔桥路路口时,被荆州交警二大队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经核查,张某明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10月9日,李某红驾驶鄂DV***B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容城镇天府大道路段时,被监利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2023年10月9日,刘某同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峰口镇全胜路与伍峰路交叉路口路段时,被洪湖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经核查,刘某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系再次饮酒人员,构成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10月10日,李某泉驾驶号牌为鄂DR***8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峰口镇全胜路与伍峰路交叉路口路段时,被洪湖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2023年10月10日,谢某明驾驶号牌为鄂DR***1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峰口镇全胜路与伍峰路交叉路口路段时,被洪湖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事故源于瞬时麻痹荆州交警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请大家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新闻加点料】

“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测定》国家标准,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作者:荆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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