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眼睛不适去药店购药,在工作人员推销下,花费三万多元购买熊胆粉,用矿泉水调和成“眼药水”滴眼,却造成视网膜脱落,近日,西陵区市场监管局处理一起药店违规售药造成伤害的消费纠纷。
2023年8月,消费者袁女士在宜昌城区某药店购买眼药时,药店“中药健康管理师”李某某主动担当起袁女士的消费顾问,诱导袁女士购买某品牌熊胆粉8盒,总金额31840元,并亲自用矿泉水与该熊胆粉调和成“眼药水”,教袁女士滴眼。袁女士持续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到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眼视网膜脱落不可康复,袁女士遂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经查,袁女士购买的熊胆粉为国药准字号处方药,李某不能出示相关《执业药师资格证》,也不能出示《医疗从业人员资格证》。
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被诉药店全额退还袁女士剩余购药款23880元,承担袁女士自付住院治疗费1400元,同时赔偿左眼视网膜脱落伤残费4万元。同时,对药店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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