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荆州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卫健局局长熊志波所作的《关于荆州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沈铁军所作的《荆州区公安分局关于“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委托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段海祥所作的《关于荆州区入河(江、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贡布次仁所作的《关于荆州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接受刘传国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接受王茜等10人辞去荆州区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宗冰代表荆州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关于部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并组织新任职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荆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盛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毅、黄华卿、张明蓉、周斌、张宗冰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贡布次仁、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卜开知列席本次会议,同时,各镇、办、管理区人大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委员会、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2日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 维为荆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孟 华为荆州区民政局局长;
刘 涛为荆州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宋啟朗为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远栋的荆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阳宪生的荆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刘 涛的荆州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东山的荆州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廖黎明的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2日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星为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陈安华的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 燕的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 君的荆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2日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钟 玲的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任职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2日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 纪为荆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荆州市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 第 五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和王茜等人的辞职请求,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茜、王富、王志春、刘巍、张祖银、周远栋、孟华、胡从卫、黄肖、舒学斌等10人辞去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胡从卫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后,其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荆州市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 第 六 号 )
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应有代表249人,实有代表245名。自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区人大代表出缺17名,其中调离本行政区域6名,分别是李埠镇选举的万洁,东城街道选举的杨红、何琼艳、徐鹏、黄林,西城街道选举的邓年国;辞去代表职务10名,本次常委会接受川店镇选举的刘巍,弥市镇选举的王富、黄肖,纪南镇选举的胡从卫,东城街道选举的周远栋,城南街道选举的王茜、王志春、张祖银、舒学斌,菱角湖管理区选举的孟华辞去代表职务;因病去世1名,东城街道选举的高连雄。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这1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其中,万洁的区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胡从卫的区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高连雄的区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依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相应终止。
现在,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28名。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