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法官提醒: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江汉风报道:老师本是园丁,培育桃李,荆州某小学班主任,却违背师德,触碰法律红线被判刑。近日,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该班主任获刑10个月。

夏某原本是荆州某民办学校小学部五年级的班主任,2021年携款潜逃至外地,在2023年4月1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区分局抓获,4月4日被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刑事拘留。

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罗毅夫:2021年秋季开学时,夏某将收费的标准发至家长微信群,通知家长缴费,后通过微信收取学位费、学费,收取了13名家长22万余元,未上缴学校携款逃至外地,用于日常消费,因此案发。

夏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结合证人提供的转账明细等,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罗毅夫:根据夏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夏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责令被告人夏某退赔被害单位荆州某小学22万余元。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罗毅夫:职务侵占不但违反了工作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更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提醒广大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本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免触碰法律底线而锒铛入狱。

老师本应该像明灯,为学生照亮前方的路。但是夏某不仅违背了师德,更是触碰了法律红线,学校和家长也应该从该案中获得警醒。

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罗毅夫:该案也暴露出学校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在此提醒学校加强管理。学生家长在遇到这种不规范缴费方式时,也要多留几个心眼,多问几个为什么,避免被人钻空子。

(记者:徐雪晴 刘畅/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张先凯/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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