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洋抗诉申请被驳回

10月24日,从孙海洋处获悉,此前提交的刑事抗诉申请书已被检察院驳回。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抗诉申请答复书》显示,“本院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10月13日,孙卓被拐案一审宣判,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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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孙海洋将申请抗诉

10月13日,孙海洋寻子案一审宣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宣判结束,孙海洋方代理律师姚克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会尽快提起抗诉申请,包括对刑事附带民事的上诉”,被告人吴某光当庭表示不上诉,吴某龙则未表明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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