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明确沙市区新建临时停车场
收费标准的通知》
对沙市区新建的7处
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
进行了公布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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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沙市区新建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建议函》收悉。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荆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荆价房服〔2017〕114号)等文件规定,经委集体审议,现就沙市区新建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沙市区辖区内迎喜门社区临时停车场、跃进路社区临时停车场、毛家巷临时停车场、景湖美树林临时停车场、白云桥社区临时停车场、沙棉临时停车场、中山路临时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
中小型车辆,停车前30分钟免费,停车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一小时计算),24小时累计最高收费20元。
停车场可以采取包月的计费方式,充分考虑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月卡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按照中小型原则上不超过300元/车·月标准自行确定。
三、免收范围
1.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救助管理车等。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
四、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优惠政策
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过以上规定时限的按正常计费方式收取停车费。
五、车型分类
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六、执行时间
本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执行,试行两年。你局应于试行期结束前三个月,重新申请制定正式标准。
七、有关要求
你局要及时提醒督促经营主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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