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哈尔滨市一家公司发布
关于员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
“若发现私聊微信,
每次罚款100元/人”
哈尔滨市民陈女士(化名)
将该公司的通知截图发在网上
引发热议
通知截图显示: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员工在上班时间只允许通过微信聊工作,不允许私聊,如果家里人有事就打电话,每天进行检查。
若发现私聊,每次罚款100元/人,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一次罚款500元,月累计超过5次的,给予辞退,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10月28日,涉事的哈尔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目前还没有人查,只是公司是这么规定的。”
当地人社局:
已要求企业立即纠正
10月29日,哈尔滨@平房发布 官方微博发布通报:
2023年10月28日,有网络媒体发布“哈尔滨一公司规定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平房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该企业核实,经核查,情况属实,已要求企业立即纠正。企业表示将在法律框架下制定出台人性化管理措施,对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
律师:未经同意无权查看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手机信息是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司在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查看。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员工对公司造成损失才可以主张赔偿,迟到旷工是因为没有提供劳动而扣减的报酬,也不属于罚款。
另外,用人单位有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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