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铃响了,本该热闹的学校操场却静悄悄的。课间十分钟不允许孩子到户外活动,甚至除了去洗手间不能出教室,目前成了一些学校的规定。
这些所谓的规范,详细规定孩子们课间十分钟的活动范围、活动种类、声音大小,同时还规定班主任的监督职责并与班分的扣罚挂钩,貌似理由充足:课间打闹可能出安全事故,有序的课间更显校园文明等。然而,怕孩子出问题,怕被追责,就采取限制学生课间外出活动这种“省事儿又保险”的方法,实则是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懒政。
两年多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课间休息十分钟,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学校应当把立规定则的心思,更多地用在关爱学生、提升管理水平上,而不是牺牲孩子的课间休息时间,更不能剥夺孩子到操场上跑一跑、跳一跳、喊一喊、笑一笑的权利。
正处于生长发育中的孩子需要奔跑跳跃,需要放松双眼,需要阳光雨露。囿于教室、教学楼中,培养出来的往往是温室花朵,是越来越多的“小胖墩”“小眼镜”“过敏娃”。
张弛有度的生活节奏、你来我往的社交活动,不是成年人的特权,而是所有人的必需。玩闹更是孩子的天性,是他们认识世界、探索世界的方式。紧张课程之余,让孩子轻松自在几个“十分钟”,才能更好地专注于课上的“四十分钟”,更好地为追逐星辰大海做好准备。
保证孩子享有课间十分钟,改变课间“圈养”现象,需要相关部门和家长互相理解,携手合作。相关部门应细化校内安全事故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和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指导孩子进行有益的课间活动,采取增加防护设施、派设巡查老师等安全措施;家长应充分理解、信任学校和老师,出现问题积极沟通,依法理性维权。
课间十分钟多么短暂又多么珍贵。和同学聊天、结伴去小卖部、在操场嬉笑打闹……五彩缤纷、喧嚷活泼的一个个“十分钟”,组成了许多人难忘的校园生活,多年后仍倍感温馨。应该把课间十分钟还给孩子,让他们也能传续这份闪耀着金光的人生记忆。欢声笑语的课间,是学校靓丽的风景,也一定是家长们心头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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