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洪湖交警大队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送孙子上学的老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并依法处理,为了不耽误孩子上学,民辅警暖心地将孩子准时送到学校。
当日13时许,该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重点路段设立流动临时检查点,开展冬季突出违法整治行动。13时23分,民辅警发现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厢内还坐着一名男孩,正沿玉沙路二桥由西向东驶来。速度时快时慢,行驶轨迹十分可疑。
见此情况,民辅警立即上前拦车询问,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靠近驾驶人龚某时,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6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驾驶人龚某在家里吃午饭时,喝了一两多白酒,当时,其孙子要去某中学上学,家里没有其他人送,于是他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送孙子上学,不料途中被交警查获。龚某对自己的酒驾行为很后悔,希望交警能网开一面让其先送孩子到学校,再来接受处罚。为了不耽误孩子上学,民警安排警车将孩子送往学校,同时将驾驶人龚某带至洪湖大队一中队进行处置。
民警将孩子送往学校后,拍摄照片给龚某,龚某对民辅警表示感谢,保证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 通讯员:洪萱/编辑:黄伟欣/一审:唐杰/二审:张先凯/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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