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实举报!沙市区通报4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昨晚(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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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4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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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沙市区公安分局崇文派出所民警李某受到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4月,群众实名反映“沙市区公安分局崇文派出所民警李某存在执法过错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23年4月15日,崇文派出所民警李某接110处警指令,到达现场发现,某店铺被辞退的员工李某某在强行讨要工资无果后,堵住该店铺门口不让顾客进出,并在店铺内大吵大闹,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民警李某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李某某采取强制措施,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崇文派出所民警李某在此次依法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依法使用警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不存在执法过错的行为,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9月,沙市区纪委监委通过会议形式对李某予以澄清正名。

2关于对沙市区朝阳街道燎原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某受到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5月,群众实名反映“沙市区朝阳街道燎原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某故意刁难,不作为、乱作为,不为某老年公寓出具《问题整改完成证明》等问题”。经调查核实,2022年7月,沙市区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将涉及某老年公寓的问题反馈给朝阳街道。2022年8月,朝阳街道联合辖区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进行实地复查,检查组发现该老年公寓未通过消防安全验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并将问题现场反馈给该老年公寓。2023年4月,该老年公寓向沙市区民政局申请2022年养老机构床位补助,区民政局根据前期安全检查情况反馈,要求该养老院需将前期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由朝阳街道燎原新村社区上门检查其整改完成情况后,方可申请床位补助。2023年4月至5月,燎原新村社区工作人员先后5次上门检查,发现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遂未出具《养老机构安全及疫情防控联合检查问题整改完成证明》。燎原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某不存在故意刁难,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5月,沙市区朝阳街道纪工委通过会议形式对李某予以澄清正名。

3关于对沙市区解放街道太岳路社区网格员高某受到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3月,群众实名反映“沙市区解放街道太岳路社区网格员高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高某作为太岳路社区网格员,在工作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要求,积极参与一线防控工作,其所负责的网格区域未出现一例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太岳路社区网格员高某不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的行为,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5月,沙市区解放街道纪工委通过会议形式对高某予以澄清正名。

4关于对沙市区胜利街道永红社区书记、主任韦某受到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1月,群众匿名反映“沙市区胜利街道永红社区书记、主任韦某收受新生市场某水产商户好处,允许其占道经营的问题”。经调查核实,韦某自2021年12月担任永红社区书记以来,多次联合胜利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新生市场周边流动摊贩、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等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使市场周边卫生环境得到显著提升。结合走访调查情况,没有发现永红社区书记、主任韦某存在收受某水产商户好处,允许其占道经营的行为,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2月,沙市区胜利街道纪工委通过会议形式对韦某予以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