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田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报销专案工作经费;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徇私情私利,任性用权,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帮助有罪的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田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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