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预防误饮“醇基燃料”中毒

江汉风报道:随着深冬季节和“两节”来临,餐饮服务中醇基燃料的使用也进入高峰期。为防范群众就餐中误饮非食用酒精引起的中毒风险,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如下风险提示:什么是醇基燃料?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为主体配制的燃料,通常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销售。相比柴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醇基燃料更加经济方便,常用于餐饮行业、农村集体聚餐和户外野炊等。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醇基燃料产品是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甲醇又称木醇、木精,早在2002年就被国家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并在2011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化学品名录中。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液态醇基燃料的颜色、气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误当成散装

“白酒”。消费者从感官上难以分辨液态醇基燃料与白酒的差别。醇基燃料的毒性和中毒症状醇基燃料的毒性主要来源于甲醇,甲醇中毒对人的神经系统和血管的毒害作用十分严重,特别是会对视神经造成危害。初期中毒症状有:心跳加速、腹痛、上吐(呕)、下泻、无胃口、头痛、晕、全身无力。中毒症状严重的,会神智不清、呼吸急速至衰竭,甚至失明、代谢性酸中毒和死亡。初期症状与醉酒相似。一般地,摄入甲醇5-15mL即可引起中毒,最低7-10mL可导致失明,30-70mL即有致死风险。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

★企业生产醇基燃料时可以改变包装容器的外形与标签的色彩,使用常用有毒化学品包装容器的颜色,并在外包装上增加醒目、清晰的警示标志,让消费者容易辨别,此外,可在醇基燃料中添加有色化合物,以便在外观上与白酒和药酒的颜色产生明显反差,以防止误食。

★餐饮企业应做好安全标识,在存放和使用场所张贴醒目警示标语,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严禁与食品、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食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等白色液体,以免误食误饮,在就餐消费过程中拒绝明火未熄添加燃料服务。一旦饮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若发现有醉酒症状,并同时伴随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应高度警觉,立即使患者饮用足量温水、促进催吐并尽快送医。千万不要误以为只是醉酒而不作处理,导致救治时机延误。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行为和风险隐患,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陈明阳/编辑:杨尹/一审:唐杰/二审:张先凯/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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